"十一五"期间推动物流业发展工作及成效

发布时间:201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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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物流工作的组织协调,经国务院同意,2005年,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了由1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经济运行调节局。“十一五”期间,根据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做了大量推动物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一是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和办公室、联络员会议,通报物流运行情况,布置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指导有关省区市组建部门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当地物流工作;三是组织召开了两届“全国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大会”,引导释放社会物流需求。四是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了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工作,已先后组织6批、近600家企业享受了此优惠政策。五是 2006年与国家统计局联合建立了《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填补了物流统计的空白,并每半年发布一次全国物流统计核算数据。六是经与加拿大运输部多次沟通,起草了《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加拿大运输部物流合作谅解备忘录》,2009年4月,由张平主任与加代表共同签署。

在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的共同努力下,“十一五”期间,我国物流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物流基础条件明显加强,企业快速成长,市场更加开放,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有了明显改善,运行质量和效率均有显著提高。据统计,全国物流业增加值由2006年的1.4万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 2.3万亿元,增长了64%;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2009年为18.1%,比2006年下降0.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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