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邮政业管理办法本月施行 规范快递服务

文章来源:中华物流网 发布时间:201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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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买手机,结果快递公司送过来的却是内裤;通过快递公司寄送电脑给客户,结果客户收到的竟然是砖头……很多人都遭遇或者听说过快递行业的种种乱象。在天津,本月起(3月)《天津市邮政业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表示,有望规范快递行业服务质量。

据报道,前不久,刘先生通过一家快递公司给朋友快递一套价值近千元的西服,结果朋友签收之后发现里面装的竟然是一套普通的女士内衣。刘先生联系快递公司,快递公司却说对方已经签收所以拒绝赔偿。刘先生非常郁闷。

对此天津市快递协会副秘书长张海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本月起正式执行的《天津邮政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代收货款快件,收件人可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付款。其他快件,先验视后签收,从这上面说的很清楚,我作为收件人,应该是先验视。验视快件外包装和重量,如果外包装完好,重量符合寄件人的要求就应该签字。如果交递的快件比较值钱,快递员应该提醒消费者报价,这也是对消费者的保护。”

对于快递物品被快递公司损毁乃至丢失的问题,《天津邮政业管理办法》也推出了新的规定加以规范并明确了赔偿的办法。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局长齐亚力表示:“以前我们在市场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有不少快件到天津投不出去了,这个快件就在那儿堆着。第一个也许就损毁了;第二个,还很能让快递企业人员犯错误,就私分了;第三个丢弃以后可能还有泄密其他一些问题。原来我们出了一个规范性的文件,对这方面的问题作了一个规定,这次我们把这个规范性的文件纳入到管理办法当中。”

齐亚力局长说的是《办法》规定,“快递企业对无法投递的快件和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按照市邮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鼓励快递企业投保责任保险。快递企业在收取快件时,应当提示寄件人选择保价业务或者保险业务,并明确告知其权利义务。”“快递企业可以根据寄件人的要求收取保价费,保价费应设立专门账户,用于赔偿因保价快件丢失、损毁或内件短少给用户造成的损失。”规定的目的就是解决快递在寄递过程中发生丢失、损毁和内件短少等风险责任以后的赔偿问题,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对快递企业收取保价费用的账务管理进行规范。

除此之外,《天津邮政业管理办法》还增加了对快递企业运单内容的规范以及鼓励快递企业收取保价费等新措施。齐亚力:“我们这个办法当中,要求快递企业引入报价机制,对面单项目的设立都进行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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