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快递签收再验货 出现损毁算谁的?

文章来源:中华物流网 发布时间:201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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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令人气愤了,这简直就是霸王条款!”昨日上午,家住太原市桃园二巷的张女士致电本报称,不久前,她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些日用品,卖家强调过务必要先验货再签收。但货到后,“EMS”的投递员坚持必须要先签字,否则不能查看。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好签字。但打开包装一看,物品居然被压坏了。现在卖家和邮局都不承认是自己的问题,张女士只能自认倒霉。

刚刚搬入新居的张女士想给新家添置一些日用品。不久前,张女士在淘宝网上看到几件物品很合心意,便准备购买。在购买前卖家强调务必先验货再签收,否则货物出现损坏概不负责。几天后,“EMS”的投递员来到张女士所在单位,坚持要让张女士先签字后才能查看邮递物品。张女士认为别家快递公司都是先验货再签收,“EMS”的这种做法太霸道。但“EMS”的投递员却不为所动,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好签收。拆开包装一看,发现里面的日用品居然出现损毁。张女士拒收,但投递员称包装完好就是厂家的问题,跟“EMS”无关。随后,张女士又上网与卖家联系,但对方称东西坏了不是商品的质量有问题,张女士在收货前应该先验货。“签收后才说东西坏了,如果每个客户都这么说,我们生意还做不?”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了邮政热线电话,一位工作人员称,收货先签字再验收是山西“EMS”的规定。如果物品出现问题,应该让卖方从邮寄过程的源头自查。记者向该工作人员说明张女士的境况后,工作人员称,只能按照公司规定办事。

张女士表示,现在网上购物的市民越来越多,像“EMS”这样的大公司,应当从人性化的角度为消费者考虑,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了解,由于快递公司不允许收件人在签收前开箱检查货物,类似的消费争端频频发生。对此,北京邮政速递公司(EMS)早在2009年便已决定:只要收件人本人要求验货,快递则可以为其先开包验货,再收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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