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重组非目的,提升服务是关键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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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邮政局审议发布《关于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称将积极争取支持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财税、土地等优惠政策,促使5年内,培育出一批年收入超百亿、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快递企业。国家邮政局近日接连下发与整顿快递行业相关的文件,取缔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并鼓励快递企业在行业内以及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进行兼并重组。(6月24日《上海证券报》)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的兴起,快递服务已经进入了寻常百姓家庭。这既给物品、信函传递带来便利,也给快递行业带来发展机遇,特别是民营快递业发展迅猛。但是快递业迅猛发展给消费者提供更多市场选择,打破邮政垄断的局面的同时,由于快递业准入门槛过低,快递业管理不规范,快递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快递行业将面临大规模的整顿和洗牌。

根据《邮政法》规定,快递公司属于邮政企业之一,快递业务主要适用邮政法。2009年修订的邮政法第六章对快递业务进行了专门的规定,设定了快递公司的市场准入门槛,如注册资金、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范、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等要求。

虽然法律有规定,但是由于快递行业发展过快,市场监管跟不上,难免鱼目混珠。有的快递企业为了招揽生意,对顾客交寄的物品不进行检查验收,导致一些不适合邮寄,甚至违禁品也进入快递流通渠道。有的快递工作人员缺乏工作责任心,服务相对粗糙。有的快递企业暴力分拣物品,有的快递企业规定先签字后验货,导致物品损坏,丢失之类的快递纠纷不断。笔者春节前夕给一位外地朋友邮寄地方特色食品,结果“快递”了一个月之久,等朋友收到食品时,不仅春节早已过完,食品也变质了。对此,快递公司回应称,春节期间物流量大。既然没有快递“金刚钻”,揽什么快递“瓷器活”?收了快递费,不履行快递服务,势必给快递行业形象带来伤害。

对此,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强快递市场的监管,督促快递行业自律,维护市场信誉,不干“只收钱不服务”这种饮鸩止渴的蠢事。另一方面,我赞成对快递企业进行兼并重组,通过市场优胜劣汰的法则,整合快递资源。这对快递行业长远发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都有好处。

按照国家邮政局描绘的快递行业前景:5年内,将培育出一批年收入超百亿、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快递企业。但是,接下来,笔者又有了新的担忧。快递行业的“航空母舰”诞生以后,快递行业的市场竞争难免会削弱。如果“快递航母”店大欺客,落入垄断经营的俗套,搞霸王条款,消费者用脚投票恐怕也不起作用。因此,我的观点是,邮政行业政企不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难以服众。快递业要健康发展,整合快递行业,培育快递航母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不管是邮政专营老大,还是后生的快递航母,抑或规模不大的快递企业,只要诚信经营,受到消费者欢迎的就是“好快递”。邮政局不必借快递整合之名,排除竞争对手,把把民营小快递乃至民营快递赶尽杀绝。否则,快递行业整出再大的“航空母舰”对消费者也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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