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兼并重组面临市场挑战

文章来源:中华物流网 发布时间:201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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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雨时节,快递业连日来也频频下起“雷阵雨”。

近日,国家邮政局再度出手整顿快递市场。据悉,56家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被取缔,涉及中通快递、申通快递、韵达快递等多家大型快递企业。

而在此之前,国家邮政局刚刚发布了《关于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快递业在行业内以及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进行兼并重组,促使在5年内培育出一批年收入超百亿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快递龙头企业。

都是加盟惹的祸

日前,中国商报记者在国家邮政局的官网上看到,邮政局此次公布的56家被取缔的快递企业,存在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超地域经营快递业务、侵犯用户权益等问题。此次被取缔的快递企业多是中通、申通等民营快递企业在中西部地区的县级及县级以下的加盟网点。

记者为此联系了上述快递公司,其中中通相关负责人就表示,此次被取缔的网点都是企业的加盟网点,加盟网点是独立法人,自负盈亏,且经营许可证也需要单独申请。尽管公司总部一直都要求这些加盟网点申请许可证,但这些中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加盟网点往往存在着资金实力不够、人员不足等问题,因而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快递业务门槛。

然而,在同样经营着一家全国性快递公司的苏珉(化名)看来,如果加盟体制不能得到根本性的治理,邮政局的这场“雷阵雨”并不能从本质上改变快递行业目前乱象丛生、管理不到位的根源问题。

苏珉表示,目前我国快递业有直营、加盟和代理三种模式。EMS、顺丰等大型快递企业主要采取直营模式,其网点由总部直接投资。然而,伴随着近年来快递业务的急速增长,大部分快递公司为迅速拓展服务网点,开始更多地选择加盟方式,加盟商在各地承包分公司,然后再将站点承包给个人。

“快递公司的核心都在于人,如果快递公司在地方多以加盟为主,任何一个加盟网点都是法人实体,在与公司总部签订加盟许可协议并接受一定培训和指导之后,就能够自行展开业务。如此一来,同一快递品牌很可能成为由多个企业组成的松散型联盟。虽然凭借这种粗放的经营模式,快递企业可以快速布局网点、共享规模效应,但当企业之间的利益诉求发生冲突时,例如,加盟公司由于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水平良莠不齐,可能会导致快件延误和丢失等业务瑕疵,而业内又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补偿机制,往往就会引发客户的不满情绪。这对于快递企业来说得不偿失,因为虽然加盟令企业发展步伐加快了,但是一旦出现问题则直接损坏整个公司的声誉。”苏珉说。

中国快递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对此也认为,加盟体制存在的问题很多,其深层次原因就在于每个加盟商都是利益中心,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这和快递业需要一体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的精神背道而驰。

兼并重组疑难重重

事实上,此番的行业整合是在为快递业的兼并重组铺路,但早在《意见》出台前,国内快递业整合已开始先走一步。去年,星辰急便成功获得来自阿里巴巴的投资,民营快递公司天天快递正式纳入海航集团旗下,百世物流收购业内排名第六的汇通快递。还有更多的快递企业正在和包括IDG、联想、复星、鼎晖、华平、新天域等投资机构洽谈,未来可能有更多的快递并购案浮出水面。

记者获悉,我国目前快递企业有上万家,在国家邮政局拿到从事快递业许可证的也有8000多家,但规模上百亿元的企业目前只有邮政EMS和顺丰两家,位于第二阵营的“三通一达”规模普遍在10亿元,众多第三、第四阵营小企业则在亿元以下。徐勇表示,大部分民营快递企业基本集中在业务量近60%、但收入占比不到50%的国内异地业务这个中低端市场。

业务同质化,导致恶性价格挑战。来自国家邮政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快递业务平均单价为24.6元,比上年末降低1.2元。其中异地快递业务平均单价为18.8元,比上年末降低1.4元。价格战进一步恶化。“中国快递业的重组已势在必行。”徐勇表示。

但即便如此,亦有其他业内人士表示对此次邮政局促发的兼并重组并不看好。

苏珉就认为,对于顺丰等大企业来说,并购其他企业可能性不大,因为他们本身在每个城市都已经有固定的网络,而中小企业不能提供优秀的人才给顺丰,兼并反而是给企业本身增加负担。而EMS属于国有快递公司,兼并民营企业的可能性更小,因为在运营模式上两者相差更大。

“其实,快递产业之间的兼并重组去年已经开始。”但徐勇表示,中国快递业的并购重组依然面临非常大的挑战。就目前来看,并购与被并购企业对市场的影响力并没有表现出来,无论是海航,还是百世,在并购后,对加盟商如何改造,发展思路以及经营架构上如何推动策略发展,显然还没进入可操作层面。

是兄弟还是儿子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当下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的兴起,快递行业得以快速发展,特别是民营快递业发展迅猛。

尽管经营快递业多年,但苏珉一直觉得,快递业问题确实很多,而最大的问题在于这些问题该由谁来解决?

现在的快递行业由于发展过快,鱼目混珠,大大小小的快递企业已有上万家,而其中几乎每个企业都会存在丢件、被顾客投诉的事件,但是这并不表示所有的快递公司都不够规范。有很多企业,甚至发展中的中小型快递公司都做的很规矩。但即使再规范,也一定有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因此,相对于监管部门要求快递业大而快的兼并重组,社会更应该关注的是,当消费者与快递公司发生纠纷时,相关的问题该由谁来管?

虽然《邮政法》中对快递业务进行了规定,但实际难以有效执行,因为执法环节首先存在“九龙治水”现象。现在快递行业一直处在多头管理的情况下,邮政局、交通部等对快递行业都有监管权,但是,有些监管部门只负责出台办法,但由谁来执行却不很明确。因为某些监管部门本身也是经营者,“公司在经营中都会存在问题,不管私营还是国企,总不好自己打自己的脸吧。”苏珉不无调侃地说。

根据《邮政法》规定,快递公司属于邮政企业,快递业务主要适用《邮政法》。2009年修订的《邮政法》第六章对快递业务进行了专门的规定,设定了快递公司的市场准入门槛,如注册资金、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范、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等要求。但正如苏珉所说的,在《邮政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快递业的执法者是谁。

财经评论员朱煦认为,多年来,邮政局一直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难怪外界对于其既搞经营又搞监管心存质疑。

在朱煦看来,此次邮政局出台的指导意见对于快递业未来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然而对于快递行业来讲,通过重组整合,形成几个大型的有行业代表性的龙头企业似乎并不是时下的关键要务。一直以来,快递业的发展都该由也确实该由市场来决定,而且在多年的发展中,快递业自身也确实保持着良好的成长性,邮政局这番带有“行政性”的意见似乎有“拉郎配”的嫌疑。企业在业务发展中是否真的到了整合扩大的地步,快递业是否真的到了只需要几家独大的地步,都该由市场说了算,消费者说了算。“这样的画地为牢可能对快递业造成打压,而非促进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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