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转民营 再铸新辉煌 宝鸡市国资委正式发文批准双力叉车集团兼并叉车五厂

文章来源:双力 发布时间:20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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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市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宝国资发[2012]316号文件,下达了关于宝鸡双力叉车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兼并宝鸡叉车制造公司五厂的批复.

11月29日,市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宝国资发[2012]316号文件,下达了关于宝鸡双力叉车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兼并宝鸡叉车制造公司五厂的批复。批复原文如下:

“宝鸡叉车制造公司五厂、宝鸡双力叉车制造有限公司:你们报来的《关于企业改制的请示》(宝叉五行字[2011]第036号)和《关于整体兼并宝鸡叉车制造公司五厂的请示》(宝双力行字[2011]002号)收悉。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宝鸡双力叉车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兼并宝鸡叉车制造公司五厂。兼并双方要按照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兼并协议》、《实施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

二、宝鸡叉车制造公司五厂,其法人资格依法予以注销;宝鸡双力叉车制造有限公司接收其全部经营性资产,承担其所有债权债务,被兼并方的非经营性资产由兼并方接收管理。

三、宝鸡双力叉车制造有限公司全员接收并妥善安置宝鸡叉车制造公司五厂所有在册职工,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管理所有离退休人员。兼并方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和《职工安置方案》及相关协议,妥善安置职工,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企业在办理兼并有关手续过程中,请市级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确保企业兼并工作顺利实施。

五、关于宝鸡叉车制造公司五厂享受改制企业优惠政策事宜,待宝鸡双力叉车制造有限公司异地搬迁项目立项后,我委再向市政府专题请示。特此批复。

11月30日上午,市国资委主管领导专程到叉车五厂,向集团董事长冯西见和双力公司胡克明、朱德相等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传达了国资委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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