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将陆续出台

作者:本网编辑 文章来源:《MM现代制造》 发布时间:201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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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下称“《规划》”)正式颁布后,《规划》的细则也有望在今年陆续出台。

    在昨天(3日)举行的“中国物流论坛暨西本新干线会员大会”期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何黎明在接受CBN记者专访时透露,经过3个多月的调研,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已经向国家有关部门递交了40条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会依据建议适时出台《规划》细则。

    2009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但至今未公布《规划》的细则,何黎明告诉记者,9月下旬,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交通部以及中物联等15个单位组成的调研组深入江苏等地进行实地政策调研,随后《规划》细则进入起草过程。

    何黎明透露,经过调研,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提出了60条相关的政策建议,并最终浓缩为40条,包括税收、大件运输、工商管理、土地等十大方面。但由于政策实施涉及税务、财政等国家多个部门,因此细则的颁布还需要政府部门研究决定,并有望从今年开始陆续公布。

    据记者了解,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提交的细则建议中,为物流企业减税是重要的一部分。“目前物流行业存在不同环节重复纳税等问题,我们对税收部分的建议就有十条,包括了对物流企业营业税减半、降低环节业务营业税、取消物流企业库房租金收入适用税率等内容。”何黎明告诉记者。

    “物流行业本身就是微利行业,尤其是在目前成本上升的情况下,压力很大。以土地使用费为例,与2007年同期相比,部分地区物流企业的土地使用费最高上升15倍,物流企业举步维艰,在之下,已经有部分物流企业关门倒闭。而物流基础设施具有基础性和公益性,应该获得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和鼓励。”

    事实上,早在2007年,国家发改委就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单位沟通,选择试点企业开展了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目前已经有六七百家物流企业开始享受试点的部分税收优惠。何黎明认为,这一试点工作应该加快。

    此外,目前我国的物流企业总体上还处于“小、散、差、弱”,一体化服务的能力不强,导致物流资源利用率偏低,运作成本相对较高。因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提交的建议还包括支持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联合组建第三方物流企业,并构建物流服务体系和公共信息平台,建立区域性物流资源交易市场,把运输、仓储、配送、加工和联合采购、服务、供应链管理等外包服务纳入市场交易。

    而这样的建议,已经在钢铁物流层面开始落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钢铁物流专业委员会昨天正式揭牌,以规范目前国内钢铁物流行业内存在的资源配置不合理、因信息化程度不高盲目组织资源、反复倒手等现象。

    目前,国内钢铁物流及流通企业有25万之众,传统的钢材市场达1500多家,但不少是分散的中小企业。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钢铁物流专业委员会主任、西本新干线CEO虞钢也告诉记者,设立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钢铁物流专业委员会,就是要帮助建设钢铁物流行业的信息平台,对中小企业较为集中的钢铁物流业进行有效的组织与调配,促进相关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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